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
公司名称变更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是公司做大做强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
公司名称变更须经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审批。一经批准,将发出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然后公司需要带着公司更名批准通知书到当地注册处办理具体的注册事宜。
注册后,仍需将修改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北京市工商总局办理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变更公司名称核准办法
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变更公司名称的方式有两种。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相关信息,逐班报当地工商局,如县(区)工商局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工商局 省工商局报省工商局,省工商局报北京市工商局。
这种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时间不确定。
另一种方法是从北京华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提交。客户需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格式的《公司名称变更批准函》(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并附上批准函原件公司名称变更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指定代理人和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寄给我司,我司报国家工商总局,我们将在大约 5 个工作日内收到更名许可通知!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发给批准证书发布。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批准审批后的证书:
(1) 在规定的投资许可权限内;
(2) 国家无需归属原作材料和不影响国家能源平衡、交通运输和外贸出口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向外交部备案。批准后15日内经贸合作(外经贸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以下统称简称审批机关)。
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产品包括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受国家进口限制的,必须按照有关执法机关的规定,经有关外贸部门事先批准。
外国投资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必须向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送下列事项。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目的、业务规模和范围、生产产品、使用的工程设备、土地面积和要求、水、电、煤、气或其他能源的条件和数量,公共设施要求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自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回复外国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通过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申请;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提名人)名单;
(五)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六)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七)进口材料清单;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前款第(一)、(三)项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第(二)、(四)、(五)项文件可以为外文,但应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公司,须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报考试招生部门备案。
工商预授权制度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登记权限:
(1) 标题中使用了“中国”、“中华”、“民族”、“国家”、“国际”等字样;?
(2) 名称中使用“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等字样(不包括国际);?
(3) 不包括行政区划。
二、国家工商总局对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要求。
1、无行政部门信息——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
2、行业不详——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业务量需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五类。
3. 批准带有中文前缀的公司名称----设立国务院决定的公司,需要国务院批准文件;
4、公司名称变更无行政部门(含公司集团)的批准----按公司所在地经工商局审核,出具公司名称变更意见,我公司将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申请经批准并经有关法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适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获得并获得法人实体的地位。公司法人依法需要登记的,未经公司法人登记机关的登记机关同意,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登记机关在上级登记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授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全国性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须经国家工商总局或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地方工商总局批准登记.全国性企业、企业、企业集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直接向中央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报告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其他公司须经所在市、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各级登记机关要编制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和登记统计制度,收集企业法人登记相关基本信息,开展有计划的库存管理。登记机关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地公开提供企业法人登记文件。
公司申请法人登记为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章程; (二)永久性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政府规定及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范围;(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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