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利通过工商局核名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验证名字,但是很多老板都卡在了这个上面。那么如何顺利通过注册公司工商局的名称验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讲述。
1、公司字号为2-4个字符,比多个字符更容易传递。
工商局的规定是成对查字。如果你公司的字号是:ABC,那么工商局会将字号核对为:AB、BC、ABC三遍,只要有重复的名字都会被拒绝。
二是同行业公司名称不能混用。
如果您要注册的公司名称在字体大小和行业方面与现有公司名称相似,则不会被批准。
三、尽量在最上面写自己想要的名字
提交注册公司名称时,您通常会提交多个备用名称。注意一定要在前面写上你喜欢的名字,因为工商会按顺序审核你提交的名字。一旦前面的名字通过,后面的名字将不会被读取。
第四,更容易传递名称中的稀有字符。
稀有字是指简体字,不是繁体字,也不是外文。
5.避免模仿大公司的名字
不要试图模仿一些上市公司或大公司的公司名称(字号)。客户通常希望取一个接近著名公司名称的名称,例如阿里巴巴。比较知名的公司名称是受保护的,即使不在同行业、不在同一个地区,也最好不要模仿(音形接近有风险),通过率极低。
六。考虑几个替代名称
通常,需要 3 个备用名称。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创业者精心挑选的公司名称已经被使用,或者名称设置违反了相关规则的情况。创业者在准备注册公司时,应同时选择多个名称,越多越好。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名称不能以名人姓名、地名、国家、英文、数字或其他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命名。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第一面。一个好名字不仅对创业者好听,还能让其他人印象深刻。多了解公司名称,让公司注册人在注册时不会大大提高注册效率。返回企名网站查看更多
南京鼓楼工商局核名效率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审批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有下列情形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注销登记的原因不足1年。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示例:南京/市企名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南京/城市+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n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络信息咨询(南京/市)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南京/市+企名网+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络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包括州)或县(包括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括下列内容和词语:
1.造成欺骗或误解;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n5。汉语拼音(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名称中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征,只能用作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名称不能以“南京”或“南京市”为前缀\n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国有企业;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或“国际”
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China”、“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international”等词作为行业限定词;
(二)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名称中间可加“(中国)”字样。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以“中国”、“中华”、“民族”、“民族”、“国际”等词语开头;
(二)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等字样;
(3) 不包括行政区划。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部门验收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n
(一)具有同级行政区划的企业;
(二)包含同级行政区划并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的企业。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