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辽宁省为例,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省名:
(一)从事第一产业、制造业、高新技术研究与技术服务、经济认证中介服务、物流配送等,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的,可命名省名;
(二)从事前款所列以外的行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可以命名为省;
(三)母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可冠以省级集团名称;
(四)企业名称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注册资本(金)在分公司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分公司名称可采用省名。
2、省级名优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由原省级工商部门调整为省、市、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名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以省名企业名称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一)以“辽宁”、“辽宁省”为行政区划,或在名称中使用“辽宁”、“辽宁省”字样;
(二)省级行政区划与市、县行政区划结合使用;
(三)企业分支机构在所属企业名称后使用“辽宁”、“辽宁省”字样。
扩展信息:
申请省级名称的企业,无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通过辽宁省企业名称自行申报服务系统直接申报企业名称,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企业。注册或企业名称变更注册。
申请人申请的省名企业名称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参考凤凰网-辽宁放宽企业省名申请条件
公司省名通过名称核对
目前,全国企业名称和字号的选择主要采用以下方法:\n
1、传统字号法多用吉祥字,寓意投资者的美好希望。常用“福”、“顺”、“发”、“隆”、“兴”、“瑞”、“泰”、“祥”、“仁”、“和”、“盛”、“峰”等字。此外,以名山大川、江湖、名胜古迹等名称作为企业名称的,也属于这种方式,常用的有“泰山”、“昆仑”、“长江”、“西湖”、“长城”等。
2、简称法,即用制冷人姓名的简称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表示企业的隶属关系。现在用“中”、“”开头的名字大多属于这种方式,而且大部分公司都是下属公司。此外,也有公司从公司名称和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的名称中选择一个词组成新名称,或直接使用控股投资者的公司。名称的字体大小用作字体大小。
3、字体大小与商标法一致,即使使用公司已注册或即将申请注册的商标字号作为公司名称的字体大小。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字体大小和商标相同,可以充分利用客户所能付出的有限注意力,无论是在日常商务活动中,还是在广告活动中,往往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努力。
4、名称翻译法,即使用的字号来源于外来词,来源于外来词的直译或意义。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常采用这种方式。申请翻译名称最成功的例子是一家美国公司。汉字的选择巧妙地迎合了中国文化,拉近了老百姓与老百姓的距离,营造了一种认同感。
5、诙谐方式,即取名不循规蹈矩,追求新奇个性,或幽默风趣,或以怪取胜,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应该说是这种方法的代表作。
6. 围绕重要历史事件或时代热门话题命名。
此外,企业可以使用本地或外地名称作为字体大小,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体大小。但是,由于企业名称作为行政区划命名时,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公众往往无法区分是用地名还是用地名。企业所在的行政区划,尤其是现实生活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企业使用异地名称作为品牌名称,易造成企业名称首名现象。因此,公司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在核准和核准名称为行政区划的地名的同时,应当咨询该地名对应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进行名称查询。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企业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申请外文字母作为企业名称和字号的新情况。这些公司大多是国际知名公司拟在我国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公司。他们申请的商号一般是外国投资者在国际上普遍使用并已被市场接受的简洁、具有象征意义的词语。名称与全球投资者投资的公司名称相同。也有个别国内企业因各种原因提出了类似的申请。由于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商阁字[1993]152号),不得使用外文。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因此,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或字号作为字号。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只使用其翻译的外文名称,而不使用仅由几个外文字母组成的中文名称。因此,这种做法本身并不影响外国投资者统一被投资企业的名称。国内企业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适合用外国字母和文字申请字号。汉语和汉字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是国际公认的。应该说,汉字并没有差到企业别无选择。目前,其他地区和个别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准企业名称时已批准使用外文字母作为企业名称。该审批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应当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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