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不是“名称”,而是“视觉标志”。商标申请必须提供商标图案。
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供商标的JPG文件(或打印纸)。即使是纯文字商标,也要确定“字体”,确定是横向还是纵向,确定每个文本的间距和大小比例,将文本制作成JPG文件提交。最后,JPG文件将打印在您的商标证书上。因此,您无需注册公司名称,只需提供您的姓名即可。
2. 使用与商标证书上不同的商标可能会受到处罚。
只有当您使用的商标与商标证书上的商标完全相同时,您才能打R表示它是“注册商标”。否则,只要有变更(包括字体变更),都可能被认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不规范,可能导致行政处罚。
3、商标不是“LOGO”,可以单独注册“纯文字商标”,不必提供“纯图形LOGO”
很多情况下,只需要确定好字型,在WORD中排版截图,就可以申请商标了。您无需等待专业设计完成后再注册。
4、为使品牌名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在工商名称核定前应进行商标检索。
成功的工商名称验证和商标查询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不要等到工商注册完成再进行商标查询,再发现商标不能注册为时已晚。
工商名称核定仅限于某区、县、市、省。全国允许重名,商标为全国唯一。因此,在工商名称核查前应进行商标检索,以保证两者的统一。
5. 设计商标前先进行商标查询,否则可能无法注册一个浪费的设计。
6、商标纯图形部分没有合适的查询方式。考试主要依靠考官的主观判断。风险难以提前化解,不可控。
7 纯图形、纯文字、纯英文或字母请分别注册。
如果将它们合并注册,将大大增加被拒绝的风险。只要其中一个元素(尤其是不可控图形元素)未通过审查,所有商标将被驳回。
同时如上中文,左图, 组合商标注册后右边的英文,实际使用只能安排在这个位置,不能更改。但是,每个元素单独注册后,组合时可以随意组合。
所以为了不相互复杂化,方便使用,应该分别注册。当然,单独注册一个商标变成两个或三个商标,成本会增加一倍或三倍。
8、根据商标局分类书,商标检索注册分为45个类别(行业)。
根据商标局分类书,所有产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按类别收取费用。比如服装是25类,干鱼和蔬菜是29类,新鲜水果和蔬菜是31类,以此类推。
每一类又分为多个子类(相似组),如2901个肉类和非活动动物、2902个非活体水产品,同一个商标可以被不同子类的不同主体注册。
除特殊说明外,同一子类中的具体产品为同类产品,子类内的不同实体不能共享,如2901的鸡肉和猪肉。
9、注册时,不是大类和小类,而是商标局分类簿中小类内的具体产品。
根据商标局的分类书,一般来说,一个类别可以选择10个产品,子类别名称属于目录,不能选择。但是根据“占位符”理论,你可以选择每个子类中的一个来独占10个子类。很多大类有超过10个小类,所以可能会有额外收费。
如果您要注册的产品不在分类簿中,您也可以申请定制产品,但商标局对定制的要求更高。
10、尽量避免出现行业常用名词、产品功能描述、不规范的汉语拼音成语、普通数字、广告标语等常见或被禁止的元素,可能会被禁止注册。
11、前条提及的商标可能存在先天不足,难以注册,注册后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12、商标越独创、越独特,维权能力越强,被边缘化的可能性就越小。
13、注册一个商标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所以要提前计划好。
不要等到产品即将上市,才发现需要注册商标;
别经过几个月的产品广告,发现商标已被驳回;
不要等公司经营多年才想把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
不要一次只注册一个商标,没有备用注册,万一商标被驳回,需要一年的时间重新注册。
文字商标的名称验证
国家工商总局将进行核查
1、投资者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需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为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名称应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权。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批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公布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那么为什么会有商标异议,它有什么作用呢?商标异议具有三个重要功能:一是保护在先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二是保护商标初审员的在先申请权;三是防止注册商标申请人取得不应有的商标专用权。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公报上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讨论。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日止。 [1]
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重要程序。
我国《商标法》确立了注册原则和在先申请原则作为确权的基本原则。根据上述原则,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法律规定了一套完整的商标注册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查程序,即商标局审查员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经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初步核准并在《商标公报》上公布。之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均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审商标提出异议。对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后,将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将获准注册;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2、商标异议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将抽象的法律规定和审查标准应用于具体商标审查的实践活动。这种做法不可避免地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
(一)在客观方面,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判断所申请的商标与其他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是否相同(下)。 (简称在先商标),即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是否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这项工作在技术上主要依靠商标注册管理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系统将所有在先商标纳入数据库,审查员通过运行审查程序检索数据库,将申请商标与符合条件的在先商标进行比较,并作出判断.
但是这种方法有两个缺陷:第一,数据库中记录的信息可能存在错误。由于数据库的建立是通过人工完成的,数据库记录了数百万条商标信息,出错在所难免。其次,审查程序本身无法检索到所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极为复杂,审查程序的设计虽然尽可能全面地考虑了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种类,但显然并非面面俱到。例如,对于具有相似字形的字标,用现有的检查程序很难检索到它们。
(2)在主观性方面,由于考官在专业范围、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个体差异,考试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对于同一类案件,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三)商标局的实质审查仅依据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一般只能判断申请的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对于申请注册商标损害在先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问题,难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实质审查工作。
因此,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并不能保证所有初审商标完全符合法律要求。也就是说,一些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确实存在缺陷。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可以对被异议商标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标进行认定,不予注册。因此,商标异议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
3、商标异议提高了商标局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公众对商标局工作的监督。
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公众(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商标局的审查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从而对商标局的工作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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