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公司名称、地址等事项后,向营业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
2、名称审核通过后,提交注册申请、身份证明和营业场所证明;
3、收到批准设立登记通知后,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应当依法进行核实,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依法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实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手机店营业执照核验名称
营业执照核验名称查询系统[[徐经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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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范围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事项
企业名称:
(一)标题为“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国际”等;
(二)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等字样;
(3) 不包括行政区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一、需经总局核定的内资企业名称条件。
1、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在企业上。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和行业说明。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类。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3、核准企业名称前缀。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
4、国家字冠企业名称核准。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5、总局核准境内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有限公司股东1至50人,有限公司股东2至200人)
二是总局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条件。
1、未注明行政区划的外商投资、合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划或行业名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3、无行政区划及中区企业名称要求(中国):
(一)、不设行政区划的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大地建设(中国)有限公司
(2)、中区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外商公司与拟核准名称相同):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制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如:大地(中国)建设有限公司。
(三)、无行政区划和行业特点的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五个大类。
示例:大地(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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