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是指企业名称在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登记。这类名称可以没有行政区划,直接由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不受地域限制。
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和已设立企业均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登记。
包括一些规模较大、有影响力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和一些非行业公司名称,使用中文公司名称的外国公司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该备案实现了企业名称在国内的专有权保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等;
2、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等字样;
3.不包括行政区划。
扩展信息
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所需材料:
(一)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二)申请名称以“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国际”为前缀,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复印件。
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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