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应当由两名以上但不超过五十名的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上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作为出资价款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有义务补足货款,并对其他合伙人违约承担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认缴出资额;
(8) 在有限合伙中,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扩展信息:
在有限合伙经营的第3年至第5年,有限合伙先进行投资,然后管理投资,最后退出并获得投资收益。投资利润可以是现金或证券。有限合伙的经理通常在对现有合伙的所有投资完成后开始筹集新的合伙资本。
这位经理几乎每 3 到 5 年筹集一次新的合伙基金,并同时管理多个基金。每个基金都有不同的期限,每个有限合伙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单独管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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