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城市名称,省市名称局公司名称除外,经批准可登陆任意城市。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区的地区名称。 (1) 性公司; (二)经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经其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企业; (5) 历史 一个历史悠久、历史悠久的企业; .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核名是指企业名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直接按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划分,不受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新设公司和现有公司均可申请注册
如何办理及操作程序
所需材料清单
名称预核准注册、名称变更预核准注册需提交的文件、
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
“个人委托意见”。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以 、 、 、 国际等字眼为前缀; (3) 无分区。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要求。 1. 需核定的内资企业名称要求, 1. 无分部代表企业行业名称。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2,无部门代表。无行业说明的企业名称,其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填写《姓名(变更)预核准申请书》和《人员委托意见书》外,还应提交相关文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自然人应为人)字号需提交自然人复印件及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使用的人名与老一辈的家族名人姓名相同,则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行业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字号所有者应出具(许可证)文件和加盖该字号的许可证复印件。
(许可)名称不得误导或误导公众。
1、损害公共利益;。 2.可能引起或误解公众; 3、外国(地区)名称、国际名称; 4、政名、政军名、公众名、团体名及号码;数字; 6.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企业??分公司名称前应冠以下属企业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③商标注册人使用或者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名称和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权人出具的(许可)文件和商标注册证明(原件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注册商标权人)和商标权人资格证明(商标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须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复印件)应提交自然人)。
④名下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与外(地)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提交外(地)人资格证明。
⑤申请名称中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的,应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876039086
⑥如使用外文音译作为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使用新兴产业的表述,应在申请表“备注”栏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注明所有人都应提交
业主有关系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无关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业主同意使用。证明,(同变更),申请使用带有“浙江”字样的企业名称通过企业登记办理的,还应提交企业登记初审和复核意见,由企业分公司申请名称的预先批准。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加盖关联企业公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加盖关联企业公章的《委托意见书》;本人或代理人复印件粘贴在《委托意见书》相应位置,(四)关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二)外国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一是从实际支付系统向订阅系统转变。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均由本人确定,无需通过验资。 ,放宽投资条件,取消配额。投资的数量、期限、进度都是由人决定的。三是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过去,企业每年都要向工商局报备。该操作的相关信息已检查并通过。现在这个制度取消了,企业必须每年报告自己的情况。相关信息应当公开,供个人和个人查询。第四。名称的验证简化了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审查。这个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各地情况不同。
海南非省市名称企业名称核验登记手续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n (1)申请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以下情况有关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 1年。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一致;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冠以“海南”或“海南省”字样
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二)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批准或认可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林牧渔业企业、经济取证企业政府或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其他类型的社会中介机构已取得资格证书或前置许可;中央企业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履行投资者职责的企业,以及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占企业的50%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省民营科技企业或省农业龙头企业;或者省有关部门认定开发的新产品是填补国家或省内空白的;省政府批准设立;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以命名为省: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00万元以上,其中注册资本集团公司3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使用“海南”字样作为分支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
(六)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