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行无需核名,分行无需注册资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公司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使用了“公司”二字,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负责人姓名后加“分公司”二字即可办公室。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法人实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业务的分类和地域范围,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将采取合理的分工。
扩展信息:
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
从法律上讲,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总公司承担。
维持分行日常运营的资金直接从总行转入分行银行账户。独立记账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分支机构纳税、招聘员工并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
分支机构虽然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必须办理正式的登记手续,包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 分支机构
子公司不需要名称验证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适用于注册公司名称及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responsibility company)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和组织形式不能定义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有限公司”。非公司可以使用“工厂”、“商店”、“部门”,申请“中心” "等作为公司名称。
设立分公司时,无需填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的注册资本。分支机构是一个非独立的会计实体。
开办分行需要以下材料:
1、由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 贵公司章程副本;
3、贵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贵公司股东大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
5. 出租的办公室的居住证明、出租协议和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经理的贵公司在职证明;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须出示相关许可证。上述副本必须盖章以供核实。
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所需文件:
1、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事登记录入
1、母公司须提交稿件:
(一)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须经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二)股东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必须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负责人聘书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必须年检合格,加盖母公司公章);
(2)原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须加盖母公司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必须年检合格,加盖母公司公章);
(四)《公司章程》(由母公司工商局出具,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最近三个月的年度账目、资产负债表、损益账。
3、提交工商登记表及材料:
(一)所有提交的表格或需签字的材料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分行经理的简历和身份证原件。
三、开立简易银行账户 开立简易银行账户,需要指定包括母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成都个人营业执照申请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理成都营业执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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