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登记应当符合公司名称登记规定,即公司名称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保持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n
(三)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部队人数;
(5) )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扩展信息: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字样:
(一)国有企业;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名称注册管理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核验规则
1.一般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规定有哪些
1、独资企业名称有以下要求:
(一)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二)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
(三)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字号;企业名称中字号后可以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四)企业名称只能使用一个,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可以使用。
(5) 冠省行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市、县工商局审核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2. 独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1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个人拥有和控制、承担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经济责任不受限制,借款人破产时可以扣押业主的个人财产。
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既要与其责任形式相一致,又要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其主管业务及按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必须与其责任形式和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名称中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以便将独资企业与公司进行比较,以区别于合伙企业或其他独资企业名称。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前往企名网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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