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名称未申请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因前两项所列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被注销的企业,自注销之日起不满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与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的名称、品牌一致。除了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企业批准或注册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的特点是一样的),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1.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如:成都/城市+企业名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例如:启明信息咨询(成都/城市)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成都/城市+启明+有限公司
4. 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启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前面应当加上企业所在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县(包括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内容和文字
(一个)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党、政府、军事机关名称、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事代号;
5.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来字、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使用“国际”这个词中间的名字,“国际”这个词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点,但只能作为修饰符的业务特点,并且应该符合贸易术语的使用,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名称不能冠以“成都”或“成都”前缀?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不得在下列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名称:
(1)国家的公司;
(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度高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7)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等词语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词作为行业限定词;
(二)在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经营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
(1)“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词语;
(二)在名称中间加上“中国”、“中华”、“全国”或者“国家”字样;
(三)行政区划以外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一)在同级行政区划之前的;
(二)含有同级行政区划,并以控股企业名义使用字号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成都pre-nuclear名字
成都公司提前注册核名指南
成都公司提前注册核名指南
在成都的公司登记需要提交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应用过程中,首先要做的是提前审批企业名称,称为核名称,在正常情况下,企名网络表明我们想要5 - 10名,这有助于顺利通过核名称。在验证过程中,企业需要了解哪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
一、成都公司提前注册核名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提前审批
2. 办理窗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承诺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须提供名称复核报告)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成都公司注册前核名的法律依据
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成都公司提前核登记手续
第一步: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验收人员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应当出具《验收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验收单》;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报关单)。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书》进入名称预核准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四、成都公司提前注册核名申请材料:
1. 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权限和授权期限;
3.股东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在申请名称中标明“中国”、“中华”、“国家”、“国家”或者“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副本。
五、成都公司提前注册核名备注:
1、《企业名称核准预先申领》、《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可通过网站http://www.zhucesz.com/和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事局http://www.zhucesz.com/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 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未注明上述事项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方或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签字。
3.股东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注册证书的副本应当提交企业法人;如果股东是一个协会法人登记证的副本协会法人应当提交,如果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股东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股东应当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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