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名称,取决于以下情况:
1. 在法律上,公司名称称为企业名称权,商标称为商标权。这两项权利通常是同时行使的。
2. 该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他人注册同一企业名称的,可能会被认为涉嫌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十三条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是一种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没有在中国注册,可能会导致混乱,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该商标对公司名称是否有效
不需要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名称+行业特征+组织形式。商标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分拣或者配送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所使用的,是用来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通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符号、声音、颜色组合而成。或者以上因素的组合,标志的显著特征,就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服务商标只能区分不同的服务来源,而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的企业经营活动,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商标,但通常只有一个企业名称。
只要服务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禁止的规定,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可以不经注册而使用,但不具有专有权。企业名称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有权。企业名称只在指定区域内享有专有权。
服务商标的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达。
该规范企业名称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很大不同,而商标是由《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
商标可以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注册商标按《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企业名称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法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在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都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即,注册后享有专有权,未注册后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有权;而对于企业名称,未经核准注册的名称是不允许使用的,也不享有名称权。
商标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特征而不具有人格权特征,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因此,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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