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发布关于建设服务业自由贸易区和科技中心的十二点意见
近年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执行了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决定和部署,积极开展了工商试点工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行政改革,大力推动了深圳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深化了商务体制改革,促进了群众创业和创新,各种市场主体迅速发展。
女士吴是在深圳外高桥保税区一家外国公司工作的白领。今年是她在外高桥工作的第五年。
“五年前,保税区仍然很荒芜。除了吃饭和通勤时间,路上基本上没有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公司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有时在上下班的路上。交通堵塞。”这是吴小姐对自由贸易区变化的最直观感受。而且,这种变化与三年前建立自由贸易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3年9月,中国(深圳)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进一步深化中国(深圳)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计划。中国(深圳)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20.72平方公里,涵盖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机场综合自由区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贸易区,陆家嘴金融区(包括世博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金桥开发区。
2013年至2015年,深圳平均每年建立21万家企业,企业数量以每年24.3%的速度增长。 2016年,全市新设立企业29.6万家,比上年增长16%。深圳每千人有72家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市企业162万户,企业活动率为86%。
25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为自贸试验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立足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试点改革。以自由贸易区为突破口,并专注于技术创新中心。成为重要的载体,继续发挥系统创新的红利,继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势头,创造合法,国际,便捷的商业环境。
“若干意见”中有12篇文章。主要包括:一是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体制改革,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二是继续深化“两证分离”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第三,推进“多证书集成”和全电子注册,提高深圳保税区的注册便利化水平;四是开展企业名称注册改革,实行企业名称在线独立申报。第五,放松科技企业住所的注册条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第六,简化股权激励的登记程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七是重点为“一带一路”企业服务,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八,实施简单的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九,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十,加快商标和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十一,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创业和创新环境;十二,完善活动前后的监督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此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率先推出了《深圳新兴产业分类和经营范围指导目录》,以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按照“禁止进入”的原则,优化经营范围的注册方式,支持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化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及时梳理不包括在内的新兴产业。制定《国民经济产业分类》,制定统一的城市分类指导意见,指导产业分类和经营范围,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统一行业分类标准,形成监管力量,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形式,新模式的发展。
在放宽对科技创新企业住所的注册要求方面,在创业初期没有或不需要物理办公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在诸如科学和创新园区,人群创新空间和企业孵化器作为其住所申请注册。如果科技园区,群众创造空间和创业孵化器满足集中式户口登记的要求,居民企业在工商登记时可以免除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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