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我们的‘鄂尔多斯’品牌又被虚假注册了,这是我们近年来第五次被侵权。”3月底,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与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知识产权座谈会上,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司”)常务副总裁赵奎很无奈。
今年1月,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邹提起公诉。邹某未经许可,使用鄂尔多斯注册商标“鄂尔多斯”的字体、样式制作、装饰店铺前门,在店内销售标有“鄂尔多斯荣劳”字样的服装。截至案发,其经营金额已达40余万元。
鄂尔多斯公司是鄂尔多斯的龙头企业,其羊绒产品在行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质量口碑。“鄂尔多斯”商标于199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至今,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共受理鄂尔多斯公司知识产权案件5件,包括侵犯著作权、侵犯企业名称、假冒注册商标等。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强保护效果,近年来,鄂尔多斯检察院实行市法院集中受理起诉知识产权案件、成立专门办案队伍、固定人员办案的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发现法律监督线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6件97人,定罪率100。
“企业的知识产权屡遭侵犯,我们只追堵起诉是不够的。如何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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