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布《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两个规则文件通过归纳和列举,系统梳理了商事登记制度和实务中禁止和限制使用企业名称的规则,统一了名称相同和近似的判断标准。友利把规则的要点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一般规则
1.企业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2.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3.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在其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业务特点;
4.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其名称中标明规定的组织形式。
第二,禁用规则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包括以下情况:
(一)与在同一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已经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的;
(二)与被撤销注册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的;
(三)与同一个登记主管机关的企业更名未满1年的同一行业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且营业执照未被注销的同行业企业同名。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者文字。包括以下情况:
(一)有负面或者恶劣政治影响的。如《智娜》《黑太阳》《大地主》。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如“911”、“东突”、“占中”。
(3)带有殖民地文化,有损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沙”。
(4)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比如“黑鬼”等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
(6)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和“派Ku”。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或者文字。包括以下情况: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知名模范的姓名。如“董存瑞”“雷锋”。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公众熟知的反动政治人物、反面人物名称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者具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团体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名称。
5.其他禁止的情形,例如,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中不得单独使用市辖区名称作为行政区划,不得使用行业和组织形式作为字号,企业名称中不得标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行业, 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职责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和用语。
三。限制规则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
例外:有投资关系的。
2.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性法人的名称。
有投资关系或经法人授权,使用法人简称或特定称谓者除外。如果法人的简称或特定名称具有其他含义
4.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暗示其为非营利组织或超出企业设立宗旨。
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为行业资质;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上述三类企业的名称,除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外,均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6.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含州、地、盟)或者县(含市辖区、自治县、旗)的行政区划名称。
例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包含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一)国务院批准的;(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其他规定。
7.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者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句子、句群或者段落。
例外:有明显标识或其他含义的短句。
8.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好”等引人误解的内容和字样。
例外:使用或部分使用其他含义,字体大小整体有其他含义。
9.企业名称不得为外国国家(地区)的辖区名称、城市名称、其简称和特定称谓。
例外:使用或部分使用其他含义,字体大小整体有其他含义。
10.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
例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其他含义。
11.企业名称不得带职业、职务、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缩写和特定标题作为其名称。
例外:使用或部分使用其他含义,字体大小整体有其他含义。
12.企业不得将获得SAIC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使用。
例外:已取得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
13.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不得用与其主营业务不一致的词语表述。
例外情况: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用语表述企业从事的行业: (一)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分别属于五个以上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类型企业名称不同。
第四,比较口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名称相同:
(一)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相同。
(二)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的。如北京洪光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洪光(北京)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行政区划或者组织形式不同。如:北京洪光酒业有限公司、洪光酒业有限公司;北京洪光葡萄酒有限公司和北京洪光酒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名称近似:
它是
(三)字号包括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一企业的字号,或者被其收录的,具有相同行业表述或者不同行业表述但内容相同的字号。如:北京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阿里巴巴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字号与同行业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企业字号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里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马云阿里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阿里巴巴金控科技有限公司。
(五)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使用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发展等词语的,含有或者被包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类型企业名称,或者其名称读音相同,或者其被包含和被包含部分读音相同。如:北京牛栏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牛栏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有限公司和北京全聚德有限公司和北京宏全聚德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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