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最基本的就是先想好名字。那么外资企业如何命名呢?相信很多去深圳注册外资企业的客户都卡在这里。但是,公司注册的名字不能随便取。规定是有的,地方规定也有些不同。下面企名网小编分析深圳外资企业登记的名称规定。深圳企业注册命名主要有哪些要求?
外资企业名称形式为:商号(商号)+行业(或行业特色)+(深圳)+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或者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等字样,或者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2.企业名称构成为:深圳(城市)+商号(商号)+行业(或行业特色)+组织形式;
3.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4.“粤”字号公司须符合《广东省名称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5.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且商号不能与同行业其他核准或注册的商号相同;
6.企业名称不能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为关联企业的名称;
7.暗示存在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业务或者不能清楚说明企业名称的;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9.不得与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
10.不能与被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以上是深圳注册外资企业命名的要求。可在网上搜索“企名网”或进入“大米问答”栏目提问。企名网总部位于深圳,因此在广州、重庆、成都、杭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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