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姓名错误如何变更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发放告知书)。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制发《企业登记材料需核实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持《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发《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在《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上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份
股权转让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未得到全体股东签字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关于股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以及其他股东30日内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凭证(转让双方签字,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的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法人提交的公司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的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明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股东名称变更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变更。希望大家理解。以上就是小编的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