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有哪些具体规定?
企业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如果觉得公司事项与当初注册的不一样,这时候就需要变更公司。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有哪些具体规定?涉及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企名网整理了相关资料。我相信请阅读以下内容。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登记事项变更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四、公司跨越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五、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六、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公开发行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八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九、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10.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名称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十一、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三、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十四、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后申请登记,并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以上是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具体公司变更事项所需材料不同,且有时限,需要变更公司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登记。在公司变更期限内,不会影响公司的运作,所以需要变更的公司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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