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代理业务过程中,经常有小伙伴咨询。我开了一家店。我可以把招牌注册为公司吗?
相信看这篇文章的朋友也有这个疑问。一般来说,你的店铺或公司在开业前,营业执照就登记好了,就会有名字,名字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组成的。营业执照名称取得时,名称一般为商号权,仅在一定区域内受到保护。在其他行政区域内,他人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在实践中,商号应理解为商号。
回到问题本身,开店有必要申请商标吗?在熊猫君看来,开店当然需要注册商标,既打造自己的品牌,又防止别人侵权。也许你再大点也能加入。
但从实际来看,如果你是夫妻店,开了一家30平方米的早餐米粉店,就是街边常见的常规美食,辐射面积有限,也没有更长远的发展规划,所以熊猫君不建议注册商标,因为商标注册是有成本的,最重要的是,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显著,用任何名字申请商标都可能被拒绝。
如果你开了一家特色早餐店,或者觉得他们比别人好吃,我是良心店,或者老板开店不满意,后期打算开连锁,或者招商加盟,所以熊猫君强烈建议注册商标,最好是在营业执照名称注册时,与拟申请的商标名称一致,然后在特定的产品或服务上注册商标。例如,餐饮业建议注册第43、35、29和30类。如果也设计定制餐具、厨具,建议登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类别。
有人会问,我的商号和商标名不一样可以吗?当然,一个公司可能有很多商标品牌。商标注册时,店铺的招牌应与申请时相同,即使是相同的字体。
值得注意的是,报名
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10年,记得及时续期,而商号权理论上可以永续。只要公司不取消,商号权将永远属于你在这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