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变更为公司。必要时,应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再重新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业务相一致。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仅应当与其责任形式相一致,而且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和国家行业分类标准所划分的类别,在名称中标明其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