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先生爆料称,他在2020年通过熟人以开发商内部员工的价格订购了一套房子,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因为当时享受了优惠,为自己省了不少钱。然而,2021年,他提出退房退款。怎么了?
方先生:我2020年10月份打算买房,认识了合生时代城的一个销售人员,然后向我推荐他们的楼盘即将开盘,员工房在售,说很划算,然后我就给他转了定金。方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自己不是合生时代城的员工,要想享受购房优惠价格,还得经历一番折腾。
方先生:他们说要用员工的名字买这个房子,就是我出钱了,收据是员工写的。当时我付了那五万块钱,他没有给我收据。他说付完定金后,他会把全部定金改到我名下。方先生提供的合生时代城建筑认购书显示,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他订购的大亚湾合生时代城14号楼1单元房屋,面积平方米,原价https://www.zhucesz.com/万元,获得员工89折优惠,优惠总价1309393元。签订协议时交5万元定金。方先生:首付款分三次付了。到2020年11月,交了8万多的首付,在楼盘的营销中心刷单。收据上的名字不是我的,前面的押金是5万多,一共13万多。2021年8月,方先生的奶奶病危住院。因为缺钱,加上买房人姓名与付款票不一致的购房交易方式,方先生有些担心,于是要求退房。方先生:向当地房管局和惠州市12345热线投诉时,得到的回复是让他们协商退房问题,或者已经向指挥部申请退房,但一直没有回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方先生的“合生时代城楼宇认购书”显示,房屋的买受人为自己,但
他的付款收据显示不是自己的名字,只有银行流水证明证明他转账支付了房款。这名购房者姓名与付款票不符是否有效,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合生时代城营销中心负责人。
合生时代城营销中心负责人张女士:2020年有一个员工优惠,第二个就是您的小票。我们读它,这是我们公司打开的,我们认可它。当首付在20支付时,它可以被重新命名。现在应该是十点付。年前,我们去推动它,但最终没有推动它。公司有此明文规定,员工房不退。在这个过程中,房管局确实给了我们反馈,但这套房子在我们系统里认定为员工房,公司也有自己的规定。然后我会尽可能地去问公司,去推进,然后我会给你一个回复,好的。
广东九套办张振金:虽然购房人的姓名与这张付款票不符,但在实践中,只要如实支付了相应款项,也是一种可以认定的房屋所有权,根据定金合同法,如果方先生要求退房不合理合法,或者是其他法律因素导致的,很有可能是购房方式存在违约。如果违约,根据定金规则,卖方可以没收定金,这只是对定金的一种处置,但相应的首付款原则上要退还。现在这个合同还是要回到合同本身,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作为消费者要对前期的风险做一个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