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7月22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4·29”爆炸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发布。
本报深圳讯7月22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4·29”爆炸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发布。
通报显示,2021年4月29日,新安街道兴东社区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通报显示,2021年4月29日,新安街道兴东社区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单位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9日,负责人温天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18823719231P。涉及的设备是鳄鱼液压剪切机。
事故单位深圳市深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9日,负责人温天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18823719231P。涉及的设备是鳄鱼液压剪切机。
2021年4月29日18时58分,申报嘉兴分公司员工谢绍来、段红生到废旧切割场进行上班前的工作准备。19时02分许,谢绍来、段红生为拆除乙炔钢瓶的钢瓶阀,将乙炔钢瓶吊至参与压缩固定的剪切机剪切边缘。几次尝试,他们都没能拆下乙炔钢瓶的钢瓶阀门;19时06分许,段红生与谢绍来商量直接切割乙炔钢瓶。段红生操作涉案剪刀切割时,乙炔钢瓶发生爆炸,谢绍来被飞来的罐体击中腹部,倒地不起。
2021年4月29日18时58分,申报嘉兴分公司员工谢绍来、段红生到废旧切割场进行上班前的工作准备。19时02分,谢绍来
为拆除乙炔钢瓶的钢瓶阀,段红生将乙炔钢瓶吊至涉案剪切机的剪切边进行压制。两人几经尝试,均未能将乙炔钢瓶的钢瓶阀门拆下;19时06分许,段红生与谢绍来商量直接切割乙炔钢瓶。段红生操作涉案剪刀切割时,乙炔钢瓶发生爆炸,谢绍来被飞来的罐体击中腹部,倒地不起。
经调查:1。涉案剪分别由谢绍来、段红生操作,位于废铁堆分拣区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分拣废钢,将形状各异的废钢切割到涉案的剪刀中,最后将切割好的废钢均匀打包。
经调查:1。涉案剪分别由谢绍来、段红生操作,位于废铁堆分拣区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分拣废钢,将形状各异的废钢切割到涉案的剪刀中,最后将切割好的废钢均匀打包。
2.申报嘉兴分公司账户登记不完善,未载明交易对方相关信息及采购货物种类,无法识别乙炔钢瓶。申报嘉兴分公司不是气瓶检验机构,不具备消除举报气瓶使用功能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2.申报嘉兴分公司账户登记不完善,未载明交易对方相关信息及采购货物种类,无法识别乙炔钢瓶。申报嘉兴分公司不是气瓶检验机构,不具备消除举报气瓶使用功能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3.申报嘉兴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冒险切割涉事乙炔钢瓶引发的事故隐患。
3.申报嘉兴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冒险切割涉事乙炔钢瓶引发的事故隐患。
4.申报嘉兴分公司负责人温天宝未组织制定收益问题
进货、分拣、废气气瓶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导致涉案乙炔气瓶未能及时分拣并进入拆解环节;未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不具备消除废气钢瓶使用功能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在日常管理中未要求员工不得处置废气钢瓶,还口头告知员工拆除废气钢瓶的步骤和事项;未认真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员工冒险切割乙炔气瓶引发事故的隐患。
4.申报嘉兴分公司负责人温天宝未组织制定收购、分拣、废气气瓶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导致涉案乙炔气瓶未能及时分拣并进入拆解环节;未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不具备消除废气钢瓶使用功能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在日常管理中未要求员工不得处置废气钢瓶,还口头告知员工拆除废气钢瓶的步骤和事项;未认真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员工冒险切割乙炔气瓶引发事故的隐患。
事发时,在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情况下,乙炔瓶内仍存在压力。两名员工违规使用剪压乙炔瓶瓶体,拆除瓶阀。事发过程中,一名员工按下剪切按钮直接切割乙炔瓶,导致乙炔外排。剪切产生的火花导致乙炔瓶爆炸,散落的丙酮被点燃后爆燃。
事发时,在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情况下,乙炔瓶内仍存在压力。两名员工违规使用剪压乙炔瓶瓶体,拆除瓶阀。事发过程中,一名员工按下剪切按钮直接切割乙炔瓶,导致乙炔外排。剪切产生的火花导致乙炔瓶爆炸,散落的丙酮被点燃后爆燃。
一人在事故中丧生。死者谢绍来,男,47岁,江西省赣州市人。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
一人在事故中丧生。死者谢绍来,男,47岁,江西省赣州市人。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
调查组认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申宝再生资源
有限公司嘉兴公司“4·29”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申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兴公司“4·29”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深宝嘉兴分公司应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调查组认为,深宝嘉兴分公司应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申报嘉兴分公司负责人温天宝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处理。
申报嘉兴分公司负责人温天宝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