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1.如果你销售的产品(国外产品)与中国某一商标的相同产品相似,对方有权提出异议,那么如果对方注册的该类别商标的产品与你代理的产品不同,你可以在中国申请商标。不同种类的商标可以相同,只要对方的商标不是驰名商标。
2.如果对方公司取得了商标注册证,就享有该商标在中国大陆的专用权,你再使用就是侵权。对于对方公司的抢注,如果在公告期内,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你已经注册,你可以争议或撤销它。不要在中国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情况下销售商标,否则将面临侵权诉讼。
以上是嘉全知识产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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