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监管新规出台:不得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固体饮料的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公告指出,固体饮料相关标签、说明书不得明示或者以生产工艺、原料名称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特殊需求的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应在产品标签上醒目地标明
体现食品真实属性的特殊名称“固体饮料”
为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公布有关事项。
公告指出,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控制能力,严格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批准放行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产品标签上应当显著标明体现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页面上的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中包含的文字)。
未明示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公告还显示,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质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和风味固体饮料,以及含食用菌固体饮料的最小销售单位,“本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也应作为警示信息在同一展示页面标注,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面积的20%。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以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另一个
此外,固体饮料的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等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表达、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患者、营养风险人群或者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利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或者暗示其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
最后,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指导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销售、宣传等行为;鼓励学校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家长等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据悉,该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采写:南都记者肖云珍
如果你有任何线索
欢迎发送电子邮件至
南杜建丁
也可以用微信
搜索“南都鉴定评估实验室”
(ndlab2020)
随时与“鉴定君”互动,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