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会遇到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原因主要有:(1)想出一个更好更贴切的公司名称;(2)未成功注册的公司名称,现可注册;(三)企业发生重大业务变更或扩张后,原公司名称不能泛化;(四)变更公司类型(如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股份公司);(五)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这些都是需要更改公司名称的情况。那么,公司名称变更是否需要提前核实?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解答!
实际上,企业在变更公司名称时,需要提前对名称进行核对,确认想要变更的名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其他公司占用。因此,在产生变更公司名称的想法后,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几个备选公司名称报批,以确保名称获批。
1.变更公司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三)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四)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六)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司名称变更操作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变更公司名称,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一)召开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注明全体股东同意修改公司名称和章程;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
(3)到工商部门相关业务窗口领取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办结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准备好公司名称变更所需的全部材料(见上文),到工商大厅现场办理;
(五)工商部门受理公司更名申请
,核实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完善。材料审核通过的,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并收回名称变更前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至此,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操作全部完成。
以上就是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是否需要前置审批以及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的介绍。目前,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更名需求,需要对本文介绍的内容有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