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仲裁案受理基本情况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因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久发展”)与韩骁于2020年3月10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发生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和财产保全申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9月13日受理仲裁申请。近日,天音通信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通知书(2021沪0120财保151、15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仲裁案基本情况
(一)案例1
1.仲裁各方
申请人1:天音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2: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代理人:全球办事处上海分公司牛磊、肖凯、王瑞
被申请人1: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赣州长江实业有限公司
受访者3:韩晓
被申请人四:上海林松置业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1)请求判令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一分红人民币125,000,000元,被申请人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股息而产生的违约金,以人民币125000000元为本金,在期限届满后30日内按10年的利率支付,超过期限届满后31天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支付,暂计至2
021年8月31日为人民币1640200万元,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3)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产生的利息,以16805元为本金,1381元自2020年3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年利率为12;
(4)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而产生的违约金,以16805元为本金,按照每日的千分之二计算,自2020年6月25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日止,为5411元;
(5)请求判令被申请人3对上述仲裁请求1-4承担连带责任;
(6)请求判决申请人在上述仲裁请求3-4的债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4提供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汉桥文化科技园的抵押物(房产证号:沪不动产松字(2016)第002715号、第002716号、第00271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7)请求判决申请人2、申请人3对被申请人4提供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汉桥文化科技园的抵押物(房产证号:沪不动产松字(2016)第002715号、第002716号、第002717号)在上述仲裁请求1-2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8)被申请人连带承担申请人一、申请人二、申请人三因本案产生的全部仲裁费、规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其中确定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74元。
3.申请人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0年3月10日,申请人1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被申请人3签订编号为CQ19JX2000091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申请人1将其持有的被申请人2 95的股权转让给被申请人
一、被申请人一应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5574万元,被申请人二应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5个自然日内向申请人二、申请人三支付股利合计人民币12500万元。
同日,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一至被申请人三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各方就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节点及迟延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进行了补充约定。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三亦于同日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三对申请人一享有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价款、应付股利、违约金、利息等。
但被申请人我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2020年11月27日,申请人1、申请人2、申请人3与被申请人1向被申请人4签订了《新抵押协议》。当事人就《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违约金重新约定,约定被申请人为股权转让、应付股利、违约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双方承认申请人二、申请人三授权申请人向相关方索取应收股利及相应权益。
4.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8494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资产。
五、财产保全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保存结果:
(一)查封(冻结)保全人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店路支行的账号为8110201018823719231,保全金额为元。保存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协助单位为中信银行上海浦店路支行
(二)查封(冻结)保全人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的账号为121918823719231,保全金额为人民币。保存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协助单位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
(三)查封(冻结)保全人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岩股份,财产价值4434006股。保存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协助单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案例2
1.仲裁各方
申请人1:天音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2: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代理人:全球办事处上海分公司牛磊、肖凯、王瑞
被申请人1:上海贵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