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的问题中没有提供其他选项,根据现行《公司法》(主席令(2013)8号)的有关规定,只能选择正确答案。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注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至少,选项A是这道题的正确答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