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公司名称与实际工作的公司名称不一致?你的工资和加班费都得这样算
大家好,我是犀牛哥,阿勒颇犀牛工作室的创始人。
你有没有遇到过你工作的公司和给你交社保的公司不一样的情况?如果有,那就得找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检查劳动合同上的甲方是否和你每天打卡的一样。
如果没有,那么恭喜你,很有可能你的工作涉及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很多小伙伴可能不太清楚这个概念,很多人甚至觉得不是711那种把中国人送到日本打工。咳咳,不是,叫外派劳务,是早年把中国劳动力输送到发达国家创汇的模式。
犀牛有朋友的公司曾经这样做过。十多年前,这样的公司还真不少。近年来,国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少。我的朋友也在思考各种改造。那么劳务派遣到底是什么呢?
简单来说,劳务派遣其实就是签订合同的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单位是分开的,你去上班的高层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有点像一进门,明明招牌上写着海参炒面。坐下来才知道老板叫海参,做的就是普通的炒面。
在劳务派遣中,有两个单位,一个是用人单位,就是和你签订合同的单位,但你可能一天都没在它的办公室里;
另一种叫用人单位,就是你每天上班的地方,但实际上和你没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只能算是雇佣关系,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指挥监督)。是的,听起来很扭曲,很棒。
现实中,很多外企、国企、保险公司特别喜欢使用劳务派遣。究其原因,不外乎可以降低自身用工风险,减少裁员成本等,关键时刻轻松甩包袱,所以很多劳务派遣都关门了
部门的工人或多或少地遭受着雇佣和雇主的不公平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发现自己处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与您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不是所有的猫狗都能做这份工作,对用人单位的资质进行调查很有必要,这样可以高效淘汰不靠谱的玩家,降低被忽悠的概率。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应当是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忽悠你签订了未满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请立即主动帮助对方普及法律知识。
工资和奖金的支付者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支付劳动报酬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管理费而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使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务派遣单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义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岗位相关福利,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因此,加班费、绩效奖金和福利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一定要记住,少交点钱找签合同的派遣公司,但加班费和奖金还是要找工作的公司。
关于社保的缴纳。
比如小王,家在山东省沂蒙县,被派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工作。小王的社保是在哪里交的?
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均在同一城市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社保。跨地区派遣员工,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没有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按照用工所在地
标准由工人支付。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再补充几点:
当工人被派往不同的用人单位时,是否可以分别约定试用期?
劳务派遣的,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但试用期可以单独使用。约定试用期未在一家用人单位使用的,剩余试用期可在其他用人单位再次使用。但试用期的期限是固定的,并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主动召回劳动者?
只有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派遣单位才能召回被派遣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满停止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被派遣劳动者返岗后,在其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其支付报酬。
用人单位返还劳动者有充分依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实际用工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结算劳动者实际使用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使用;
法律依据:
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