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办公司,需要给公司起个名字,而这个名字必须经过工商局的批准。有些特殊字虽然可以批,但难度很大,比如带有中文、汉语和国际文字的字。这样的公司名称怎么审批?
这篇文章想告诉你,带有这三个字的公司名称并不是当地工商局批准的。必须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注册即可成功。很难处理。我们可以看一下原来的政策: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字样:
(1)国家公司;
(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加上“中国”、“中国”、“本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三)不含行政区划。
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
(一)与同级行政区划;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包含本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
,“国家”“国际”等字眼,用词应该是行业限定词。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以上是对带有“中国”和“中华”字样的公司名称的介绍。建议大家尽量不要选择类似的公司名称。如果有需要,验证姓名的成本会高很多。一般建议找代理公司帮忙验证姓名。通过专业指导,通过率会更高。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在线顾问寻求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