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一直是公司成立的一个重点,就像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名字一样,但有时候谁都知道盗用别人的公司名称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公司名称是否受法律保护,公司名称受到侵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公司名称被侵权该担什么责任?
湖南华林办孙涛解答: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的,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孙涛分析:
公司名称侵权行为:
一是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置权。
企业拥有自主设置名称的权利。只要企业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行设定名称,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是非法干预企业更名权。
企业有权依法变更名称权。只要不违反国家关于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三是非法干涉企业名称使用权。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违规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与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盗用他人企业名称相比较
典型的。
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后,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的行为也是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
四是非法干预企业名称权转让。
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根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名称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人不得继续使用转让的企业名称。”
姓名权包括:
(一)决定名称的权利
名称决定权是姓名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法律要求法人特别是企业法人必须设定名称,而且这个名称必须登记。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其意愿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
名称一经注册,即受法律保护,具有专有使用的效力。现行法律规定,在登记区域内,其他组织不得再以同一名称登记。
(三)变更名称的权利
名称在使用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名称所有者的意愿,变更范围既可以是部分变更,也可以是完全变更。但对于已登记的名称,变更后的名称必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名称转让权
姓名权是姓名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依法转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