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起名核名

公司起名_公司起名字大全免费

工商核名

公司核名_工商核名查询系统官网
开公司想不出好名字? 企名网为您推荐
已为 家公司推荐名字
如:贵州企通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城市是“上海”,行业是“科技”
公司起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商核名

非常重要,真实有效的号码才能收到核名结果

查询成功

稍后将有工作人员告知您查询结果,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有关所有证券公司名称

发表日期:2022-10-28 10:47:11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天天财经独家快速关注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起草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券商征求意见。《培训细则》对员工持续培训进行了系统规范。本细则规定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证券公司董事长、从事业务管理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细则》明确,对员工持续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处罚措施、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以及对行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贡献情况,对培训学时进行差异化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的员工可获得相应的课时免除。每个培训周期,员工应完成规定学时,党建指导、行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学时比例不低于应完成培训学时的30%。
        图片证券公司
        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
        课时比例不低于30%
        培训细则规定,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协会、其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公司等组织的持续培训,并应在每个培训周期内完成规定学时。培训内容应符合协会制定的培训大纲要求。自首次执业注册日的次年起,每自然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在学时要求方面,中证协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职业能力评价、处罚措施、诚信状况、其他执业声誉以及对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贡献,对从业人员培训学时实行差异化管理。具体来说:
        (一)在有效期限内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行业自律小组采取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
        织密执行纪律处分等违法失信信息,应完成90学时培训;
        (二)行业自律组织实施的自律管理措施等存在违法失信信息在有效期内的,应当完成60学时培训;
        (三)在有效期内存在除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违法失信信息或者其他负面执业声誉信息的,或者证券公司需要验证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应当完成30学时培训;
        (四)在有效期内没有违法失信信息或者其他负面执业声誉信息,证券公司无需验证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应当完成15学时培训;
        (五)在符合第四项规定的基础上,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10年以上,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应当完成10学时培训。
        在内容比例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员工在党建指导、行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时比例不得低于其应完成培训学时的30%。
        取得相关学位或职业资格
        可减课时
        在特定情况下,从业人员可以减免其培训周期内的培训学时,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由从业人员所在证券公司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报送协会。具体情况包括:
        (一)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接受与证券业务相关的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教育,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或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职业资格的,当年可减免5学时,累计减免不超过10学时;
        (二)对行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研究、报告撰写、教材编写、命题考试、培训课程研发等项目,或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当年度可根据工作时间等实际情况减免相应课时。
        减免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协会其他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年未完成培训
        或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对于协会和机构的责任,《培训细则》要求,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培训的,其经纪人应当督促其及时完成,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等内部惩戒措施。券商因员工未按内部相关制度完成培训而受到处罚的,按照中证协有关规定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约束机制。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对券商及从业人员执行本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根据投诉举报,对券商及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经纪人和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拒绝、迟延、隐匿、毁损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券商未按本规则要求履行从业人员持续培训和管理职责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两年以上未按要求完成培训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要求其参加合规教育等自律管理措施。被要求参加合规教育自律管理措施的员工,应当按照本规则要求补足相应培训学时。
        员工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培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虚假培训学时无效,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王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