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预审通过了,但能否撤销
公司名称预审通过后,名称保留期限为2个月。如果公司在2个月内没有注册,公司名称将被撤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保留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报送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2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限为一年。
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限届满前办理企业登记。
第二十条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企业登记机关发现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更正。
二、公司名称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所有出资人签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所有投资者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合并提交的,此项无需提交);应当注明委派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级”、“国家级”、“国际”等字样的,报送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对于特殊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者提交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机关与拟设立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出资人还应提交拟设立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7.企业集团子公司名称前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的,应提交并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
章所列“企业集团登记证书”复印件,参与公司还应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8.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不能确定拟设立企业登记管辖地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预登记后,公司名称保留期限为2个月,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限届满前申请企业登记。如果公司逾期不注册,公司名称一般会被撤销。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前往企名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