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参评奖项:
特别贡献奖
参会单位简介:
碧桂园是一家立足于中国新型城镇化、住宅开发,为全球创造美好生活产品的高科技综合性企业。业务包括机器人产业、房屋开发、物业服务、现代农业等,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为1200多个小镇带来现代城市风貌,超过450万业主选择在碧桂园安居乐业。此外,自成立以来,碧桂园创始人及集团参与社会慈善捐赠超67亿元,积极参与全国9省14县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帮助1万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参评理由:
全力抗疫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碧桂园集团迅速行动。1月24日除夕夜,通过国强公益基金会紧急捐赠1亿元人民币,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击肺炎疫情首支基金,2月13日追加捐赠1亿元人民币。至此,碧桂园捐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基金已达2亿元,主要用于防疫医疗物资采购、关爱一线医护人员及其亲属、关爱防疫一线志愿者等,以实际行动支持一线抗疫。
(一)全球采购应急物资驰援重点疫区
1.全球紧急采购防疫医疗物资支援抗疫一线
碧桂园积极调动各类资源,采购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急需的医疗物资超过1亿元,运抵湖北、广东等地用于防疫并投入使用。
其中,国强公益基金会在海外采购的近10万套防护服等医疗物资,已于2月24日乘专机从悉尼运抵湖北抗疫一线;201吨在国内采购的医用消毒酒精,于2月21日通过专车从新疆发往湖北省武汉、随州、荆门、孝感、黄冈等地市。
碧桂园还面朝湖
华北地区10余家医疗机构捐赠总价值2000余万元的华大基因检测治疗设备,目前已陆续投入使用。集团联合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荆州医院和广东医疗队捐赠了一批价值470万元的医疗设备,并于3月10日抵达荆州。此外,集团响应广东省防疫应急指挥部号召,采购两批抗疫一线所需生活物资发往湖北,为前方医疗队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2.开展“保供应、防滞销”农产品收购专项行动
自2月21日起,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碧桂园集团联合国强公益基金会开展了三批扶贫农产品采购捐赠专项行动,采购订单超1600吨,来自全国18个省份47个县的扶贫农产品。一方面送至湖北省13个地市150余个社区,惠及20余万居民;同时捐赠给武汉、随州等地的10家医院、15个指挥部,保障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的生活需求。
此次行动还解决了部分贫困地区因疫情造成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受阻、产品滞销等困难,联动帮扶贫困户42944户超10万人,实现抗疫、扶贫两不误。
(二)设立疫情防控专项关爱基金
1.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及其亲属
集团通过国强公益基金会设立“国强新型肺炎医护人员关爱防控专项基金”,累计向武汉市慈善总会、广东省卫健委、广东省妇联捐赠4500万元,用于关爱抗击新型肺炎医护人员及其生活困难或在抗疫中全力支持、表现突出的直系亲属。
其中,已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2000万元,并将捐赠给相关医院;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捐款2000万元,给予2460名广东医疗队员补助及家属慰问金;向广东省妇联捐款500万元,为2382广东省
医疗队员家属提供蔬菜、杂粮34864箱,并在“三八妇女节”为广东援鄂医疗队送去1600份“健康关爱包”。
2.关爱一线防疫志愿者
国强公益基金会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捐赠550万元,设立“疫情防控志愿者关爱基金”,为一线防疫志愿者提供补助和抗疫物资。
截至目前,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已向广东团省委拨付帮扶资金210万元;向湖北团省委拨付支援资金120万元,为湖北采购防疫物资220万元,分批发往湖北17个地市,用于当地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
3.关爱疫情防控中的社工
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是广东省民政厅直接实施的一项为民工程,旨在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也是南粤疫情防控的生力军。为帮助改善当前社工社会认可度低、收入低、工作量大等困难,碧桂园联合国强基金会捐赠320万元,资助1600名社工,支持他们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社区防疫战。
(三)调动全产业链资源支持抗疫工作
除了捐赠抗疫物资和资金,集团还积极研究如何利用全产业链资源优势,全方位支援抗疫一线。
一是向湖北捐赠两批千玺机器人餐饮集团自主研发的煲仔饭机器人,24小时免费为一线医护和隔离人员提供煲仔饭配餐服务,为医疗点提供伙食保障。
二是大卫生部门派出医护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奔赴疫区协助当地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同时开通免费线上义诊,帮助疫区群众、碧桂园业主及员工足不出户享受及时诊疗。
三、博实乐教育集团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就读碧桂园定点学校提供“免学杂费或保教费”
截至2月19日,已有14所碧桂园学校被申报为“抗击疫情医护人员子女定点支援学校”。
四是集团在全国各地区公司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参与一线抗疫志愿活动,特别是在武汉地区,集团员工自发参加爱心接送车队等志愿活动,为抗疫贡献力量。
注:以上材料均由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