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般来说,修改公司章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因为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
但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章程的修改并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公司章程的执行和变更有较好的了解,能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积极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会议期间可能不会临时提出。
如果董事会懒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此外,如果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集、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集、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通知股东。
本章程的修改是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有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监事会或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将另行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本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中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规定了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修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章程的修改并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4.类别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类别股东利益时,c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章程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任何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都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然后决议需要报主管机关批准。经批准后,需持变更后的章程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