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底捞是长沙的一家湘菜馆。老板娘康女士说,当时准备了十几个名字,但工商说不能注册。后来审批的时候用了河底老这个名字。
事后,河底捞的老板为了不惹事,主动把招牌拆了,把“河底捞”改成了“河底鲜”。有媒体称,海底捞侵权案胜诉,但被判赔偿海底捞1万元。对此,老板娘康女士称这是不实报道,并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
海底捞起诉“海底捞”侵权,一审被驳回。
河底捞餐厅,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成立于2018年9月。餐厅正门招牌是“河底老家常菜”,主打湘菜。日前,海底捞认为河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极为相似,将河底捞酒楼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虽然“河底捞”的logo和“海底捞”的商标都有“地捞”字样,但在整体用字上存在一些差异。海底捞公司“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为方正华丽字体,而河底捞餐厅“河底捞”的招牌由艺术人物构成,店铺牌匾在构图、色彩等方面无雷同之处。从发音上来说,“和”字和“海”字,无论是按照普通话发音,还是按照湖南地方方言发音,都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根据判决书,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认为,无论从字体形状、读音、构成、色彩,还是从原告和被告经营的菜品来看,一般消费者都不会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产生误认或认为其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有特定联系,故河底捞餐厅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公司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人均未上诉。
胜诉后,海底捞更名为河底鲜老板娘:海底捞是大公司,我们不想惹麻烦。
综合齐鲁网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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