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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发表日期:2022-11-15 13:09:04

证券日报的这篇文章

证券简称3360南京银行证券代码3360 601009第3360号临2022-002

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引优2 360024

简称:南银转债转债代码:11305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胡主席和主席主持了会议,与会人员分别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际出席8人。因公务原因,董事委托胡董事长书面表决,董事委托肖斌青董事书面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6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等《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丰富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增强公司抗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按以下条款发行无固定期限减记型资本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

2.工具类: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1《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的无固定期限减记型资本债券;

3.分销市场:国内市场;

4.债券期限:与公司持续经营的期限一致;

5.损失吸收方法:当发行文件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通过减记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进行优化和调整。

为确保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再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共同或单独决定减记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并处理一切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36个月内生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减记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一切相关事宜;但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利息支付的,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方案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实施,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同意10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收购股份制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

此次收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后续还有待监管部门批准。该协议的签署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同意10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公募理财代销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为规范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提高销售服务水平,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根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公募理财代销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中国,《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恢复计划》,为建立公司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重点业务和服务不间断,维护金融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同意10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不及物动词关于审议《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的议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恢复计划》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处置计划建议》起草。

同意10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一项议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3360南京银行证券代码3360 601009第3360号临2022-003

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引优2 360024

简称:南银转债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12月3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8人。会议符合《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处置计划建议》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陆东阳先生提议并主持。与会者通过现场和电话参加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股份制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

此次收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后续还有待监管部门批准。该协议的签署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设立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机构发展规划》,中国,《公司法》,为建立公司的恢复计划机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关键业务和服务的不间断,维护金融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审议《证券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章程》,中国,《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恢复计划》为建立公司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关键业务和服务不间断,维护金融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关于审议《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的议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恢复计划》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处置计划建议》起草。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