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一个熟悉的名词,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或者用过,比如房贷、车贷、消费贷等。但其实人们对它并不熟悉,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好好学过,贷款利率也就金融机构说的那么多。牛哥从未想过要写它。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要求所有贷款产品均要明示年化贷款利率。因此,牛哥觉得有必要与你分享“贷款利率”。
我们先来了解一些与贷款利率相关的概念。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的利率。贷款利率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二是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三。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贷款最优惠利率(Loan Prime Rate,LPR):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本贷款参考利率,由代表性报价银行根据银行对最佳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中期借贷便利的MLF利率)的形式报价。所有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的贷款定价。目前的LPR包括一年期和五年期两个品种,其中房贷利率以五年期LPR为基准。
高利贷利率: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将此前“以24、36为基数的二线三区”的高利贷利率定义为每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金融从业者一般对这个规律研究的比较透彻,因为和业务岗位有关。)
央行的这个公告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第一,央行明确,所有贷款产品必须标注年化利率。长期以来,我国市场上贷款产品的利率显示标准并不统一。各种金融机构为了吸引客户,都在想方设法把贷款产品的利率尽可能低地展示出来。比如某宝、某信里的贷款产品用的是日息,某银行说信用卡分期免息,某广告说借一万块钱一天只要几毛钱。乍一看是不是特别便宜?但是加上其他费用,实际利率可能会吓死人。由于消费者不清楚这些贷款利率的明确内涵,承担了较高的贷款利率成本,实际上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央行进一步明确了贷款机构贷款利率的计算方法。现实中各类放贷机构存在各种利率计算方法偷换概念、砍头加息、收取管理费、介绍费等行为。这次央行明确,要用借款人的贷款成本,而不是贷款利息计算方法。贷款成本包括利息和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种费用,所谓的资信查询费、第三方服务费、担保费和各种手续费等。
第三,央行的利率调控覆盖所有贷款机构,尤其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央行此次对贷款利率的明确涵盖了“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另外,鼓励民间借贷参照本公告。
以下是央行提供的利率计算公式。有兴趣的可以研究一下。
一个比较公允的计算贷款年化利率的方法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本金、每期还款额、贷款期限等因素,考虑复利后计算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计算公式为:
比如某人住房贷款,期限20年,按月还款,共240期(20年*12期/年),本金10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根据还款计划,从贷款后第一个月月末起,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息元。然后根据IRR的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出贷款利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内插法,IRR。(鉴于5年期LPR的基准是,那么这个人的贷款利率大概上浮了10。看来这哥们应该不是首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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