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公司名称时登记企业名称,但企业名称也可能被撤销。撤销后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么撤销后企业名称还能继续使用吗?下面企名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被撤销的公司名称3年后可以重新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相同的;
(四)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同名;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3010第四十二条企业与他人发生名称争议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3010第四十三条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资质证明;
(三)证据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名称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等。
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资格证明。
03010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在6个月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核实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企业名称登记情况;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争议进行调查核实;
(三)将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就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名称注销最少一年,最多三年,才能重新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原因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
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以上是企名网边肖关于企业名称被撤销后能否继续使用的相关介绍。被撤销的公司名称3年后需要重新使用,短期内不能使用。这是有一定规定的。这些你都可以很好的理解。如果不了解,可以咨询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