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需要股东出资,股东会根据所持股份分红。一个公司的成长肯定会经历股东的变更,这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很多信息也会相应发生变化。那么,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是否也需要变更?企名网帮你解答。
1.股东变更时,公司章程应不应该变更?
股东及股东人数的变化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当然,公司章程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修改,股权结构是公司章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股东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备案,章程变更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更改要提供的信息列表。
1.《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会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件1份)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验证;不涉及国有或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7.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三。股东(发起人)变更名称: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件1份)
5.股东或发起人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更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股东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章程需要变更,因为公司章程涉及股权结构、股东等。颁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