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10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开除、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根据规定,移交档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运输或派人领取的,不准自行邮寄或上交。
(2)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移交通知书》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
(3)移交的物资不得滞留或分批转出。
(4)接收单位核对文件后,应立即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交回。如果调出单位延迟一个月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防止丢失。
[党组织关系]
离职后,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支部,否则最好转回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党支部。为了方便解释,这里有一个转回村委会的例子:
处理流程:
1.先和村党支部沟通,说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回村里,征得村支部同意接受,然后向村里询问村党支部全称,就是村支部公章上的名字。
2.回原单位让负责党组织关系的同事给你开介绍信。您将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如村支部名称、姓名、年龄、国籍、身份证号码等。
3.介绍信是一级一级打开的。你需要依次去几个地方开几封介绍信。
参考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员工档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