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28股票简称:永泰运公告编号: 2022-047
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太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昊化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金额)的财务资助,用于业务拓展。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年利率为5%,按月付息。太昊化工的另一股东汇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龙石油”)持有化工49%的股权,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巩固先生为本公司借给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的2,450万元提供共同信用担保。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太昊化工未来的经营和资金动态,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继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政援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太昊化工的经营发展,满足其业务的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太昊化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属于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能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此项资助的基本信息如下:
1、资助的主体。
债权人/贷款人(甲方):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债务人/借款人(乙方):浙江太昊化工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3.贷款用途: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周转。
4.贷款期限:12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
5.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
6.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在贷款期限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7.担保措施:为保证乙方履行债务/甲方享有债权,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固固先生就公司借给太昊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的2,450万元提供了共同信用担保。
8.协议签署日期:2022年10月25日。
9.协议签署地点:宁波。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
1.名称:浙江太昊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孙斌。
5.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康大道6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经营的化工产品);特种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货运代理;橡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许可证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7.主要财务指标:太昊化工是2022年7月新成立的公司,没有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截至9月3日
元,净利润为1,228,https://www.zhucesz.com/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股东:公司持有太昊化工51%的股权,汇龙石油持有太昊化工49%的股权。陈固先生和陈秀明女士分别持有汇龙石油95%和5%的股份。昊化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先生。
9.太昊化工另一股东汇龙石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由于财务状况和财务安排的原因,未提供相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但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谷谷先生为本公司借给太昊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的2,450万元提供了共同信用担保。
出资对象的另一股东汇龙石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汇龙(厦门)石化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陈固。
(5)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9号泰地海西中心写字楼裙楼A座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二楼81-09号
(6)经营范围:石油产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10.太昊化工是2022年7月新成立的公司,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没有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昊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从未出现过逾期还款的情况。
三。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2.贷款期限:12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
3.贷款用途: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周转。
4.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
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在贷款期限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6.担保措施:为保证乙方履行债务/甲方享有债权,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滚谷先生在公司借给太昊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提供2,450万元的共同信用担保。
7.违约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或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或违约行为的;(2)乙方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导致甲方债权失效;(3)乙方发生重大诉讼、纠纷或潜在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乙方应支付未偿还贷款本金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及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四。经济资助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太昊化工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能够全面监督和实际控制资助资金的支付,能够确保资金的安全。
2.太昊化工的另一股东汇龙石油持有太昊化工49%的股权,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滚谷先生为本公司借给太昊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的2,450万元提供连带信用担保。就目前情况来看,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巩固先生有能力担保合同的履行,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动词(verb的缩写)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称,公司对太昊化工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贷款年利率为5%,利息按月支付。贷款期限为12个月,在贷款期限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出资对象的另一股东汇龙石油持有太昊化工49%的股权,汇龙石油及其股东陈固固先生为公司借给太昊化工的5,000万元贷款中的2,450万元提供连带信用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太昊化工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太昊化工业务的顺利进行。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