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成立时设立的名称可能已经不适合企业的发展、宣传等方面,所以有些企业想改变企业名称,但是能改变吗?变更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大家关心的。下面,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处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请,由受理审查员初审后通过《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出具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书)。
2.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一个工作日内(待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除外),申请人可持《登记决定通知书》在发行窗口发行新的《企业法人》。
二。申请材料
(1)指定代表签字的《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署)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3)修正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法律、行政决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的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限制的,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向有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按《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更名。以上项目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应由公司盖章并与原件签字。
三。法律基础
003010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事项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名称可以改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可以改名,但是需要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然后走相应的程序。事实上,无论如何变更公司名称或注册资本,都需要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先申请后提交资料,按规定进行变更。更多信息可以咨询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