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是违反法律的不正当竞争。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将受到如下处罚:1。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赔偿责任,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4.经营者违法有混淆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5.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法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名称替换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风险:侵权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不仅可以预防法律纠纷,还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