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龙汇9月28日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永拓所”或“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于2020年聘请永拓所为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提前与大华所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