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欺诈。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老板用你的名字做担保,你的情人为老板背锅,但你的情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同时,你的爱人由于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或“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担保法》规定,共有人以其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
鉴于本案已提起民事诉讼,宜从保证合同的效力入手,在民法范围内解决保证合同纠纷。涉及老板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另行处理。
民事法官不应以莫须有的“刑事责任”误导当事人,干扰当事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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