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公司登记条件
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注册劳务派遣。
公司注册
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3)
公司条例
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
财务
审计报告;
(四)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和办公设施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等。与业务相适应;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与拟聘用单位签订
劳务派遣
协议样本。
二、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程序
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司章程才能生效,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过批准,或者
公司的经营范围
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需要核准的项目的,在报送核准前应当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2。“使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可以使公司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前具有合法性和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劳务派遣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劳务公司资质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设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
劳务派遣
公司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