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35个项目环评审批常见问题及解答(收集版)| 1122
01
我单位计划新建(改建、扩建)XXXX项目。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吗?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规定,所列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和环评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报告和报表报批,登记表自行备案。未列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环评审批。
0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环评报告(书)怎么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需要提交: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由报告项目提供,包括听取公众意见和咨询专家);
(4)产能过剩行业,需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5)环评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说明;
(6)违法人员办理的,需提供行政许可委托书。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第三方公司)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建设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设立单位应当是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独立法人;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
03
办理一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在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后60日内、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后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目前我局的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举报15个工作日,报表7个工作日。
04
与园区规划不符的项目可以审批吗?
答:生态环境部部长邮箱有回复“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
05
环评手续应在项目建设的哪个阶段办理?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依法审查或者经审查未获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06
新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吗?
答:没有。
07
房地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可以分期验收吗?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分期建设、投产或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应分期验收。
08
影响环保登记表的项目还需要验收吗?
答: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没有明确的工程验收登记表。因此,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配套环保设施的验收,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查处
答:申请环评文件审批时,不需要提交总量确认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章,“(二)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批准前,凡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因此,在提交环评时不需要进行总量确认,但应在审批环评前提交。
11
审批环评报告时,需要提供“环评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信息”。这是企业提供的还是环保部门提供的?
答:由企业提供。
12
环评批复后,项目有变化,但不是重大变化。企业做了补充环评,那么审批部门需要走审批流程吗?
答:不需要走审批程序。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可以出具审查意见书。
13
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标准?
答:根据无组织面源排放点计算,两个车间有一种废气,每个车间计算50米距离。一般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算,特殊气体如醛类单独计算。
14
农场需要处理报告/表格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类型相当于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环境敏感区的设计需要上报的,还有其他环境影响登记表”。
15
物流项目的企业问,应该是报表还是登记表?
答:根据管理目录(2018年现行版),180个仓库(不含油库、气库、煤库)的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属于报表,其他为登记表,所以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一般物流、配送项应进行登记。
16
项目提交后发现网上报名表信息错误如何修改?
答:报名表一经提交备案,不可修改,可重新填写。
17
建设单位办理了环评手续后,单位名称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做环评吗?
答:实际生产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不需要重新申请环评,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
18
没有规划环评的地方,新建工业项目。环评附件需要出示规划和土地的证明吗?
答:是的。
19
是否可以租厂房做环评,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答:是的。租用的场地要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土地、规划等方面的要求,要有排水去向。
20
生物质锅炉改电需要做技改环评吗?
答:根据环评分类管理清单,总容量6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燃油锅炉应填报,其他(电热锅炉除外)。电加热锅炉不包括在列表中。因此,如果简单地将生物质转化为电能,就没有必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1
建设项目的选址要求是什么?
答:建设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红线等“三线一序”的空间控制要求。
22
企业技术改造后,无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要重新审核吗?
答:只要排放总量不增加,就不需要核定总量指标。
2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是否可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答:如果归入行业类别,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则不需要走环评。
26
企业需要重新评估生产规模吗?
答: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可以直接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相关信息。
27
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处罚有哪些?
答:《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办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该项目建设总投资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8
为什么环评程序无效?
答:
1)施工场地发生变化;
2)生产工艺改变或增加;
3)生产设施发生变化或增加;
4)生产能力有所扩大;
5)降低环评级别;
6)越权审批。
29
干混砂浆企业有立项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可控范围内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手续和规划选址预审意见,材料齐全。环评能批准他们吗?
答:是的。
30
机动车修理厂做喷漆房生意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吗?
答:租赁房屋经营机动车维修,不属于建设项目,不属于环评范围。喷漆房不在固定污染源名单中,暂时不需要排污许可证。建议修理厂相应的环保设施达到排放标准。
31
环评费批下来了吗?
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费。
32
环评审批前需要提供项目备案意见吗?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需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备案制项目),其他项目并联审批。
33
我的企业是重点管理,主管部门已经发放了国家排放许可证。现在,我的企业想做锅炉技术改造环评。我可以在哪里审批和续发排放许可证?
答:锅炉技改环评可以通过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环评审批完成后,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
34
什么是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
35
项目和生产与环评批复不符怎么办?
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客观因素需要调整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生产工艺的,企业必须注意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外,还存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企业开工建设前已经批准超过5年的情况,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