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您好,关于买房时夫妻是否只能写一方名字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婚后买房,写夫妻两人或一人的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一人的名字上注明“单独拥有”。标有“个人所有”的房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程序是:配偶写放弃产权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获得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全是一个人。”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夫妻婚后通过共同投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都是共同财产。(1)夫妻对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人姓名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只能视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这笔出资只给子女。3.双方父母婚后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为双方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婚前夫妻一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判定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已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不予支持。购买房屋的投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从上面可以看出,婚后的家庭开支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