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营中,分公司和母公司经常会收到很多发票,但是这些分公司能收到发票放入总公司抵扣吗?下面这篇文章就带你了解一下。
不可以,分公司的发票应该由分公司核算。会计一定不能抵扣别人的进项税,网上申报没有这个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的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扣。但是货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会连累操作。
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上级税务机关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可以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请汇总纳税申报的,分公司的进项税额由分公司抵扣。总行不予扣减。同时,分公司开具的输出发票,对于总公司来说,已经取得了输入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不可以,分公司的发票应该由分公司核算。会计一定不能抵扣别人的进项税,网上申报没有这个功能程序。
增值税发票的名称也是总公司的,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是货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会连累操作。
发票是总公司的名义,必须从总公司扣除。不能在分公司扣。
实际费用不管谁出,专用发票的名义是总公司开的,只能从总公司扣。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由当地税务机关计算缴纳。这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申报缴纳地税。目前基本上所有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进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公司,可凭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开户资料等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没有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所有税收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一个独立核算的集团,既有经营收入,又有经营费用,分公司虽然小,但配套设施齐全。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财务考核,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都会做出决定,就是分公司财务独立,子公司财务独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支机构设立之初,可凭工商部门即时批准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行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到当地银行在分支机构的基层行开立账户。
如果总机构不在地级市,此时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应按照跨地区企业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应根据总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批准的分配比例,分别向当地所得税申报部门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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