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到了大宝上幼儿园。一直做全职家庭主妇的唐雪认为是时候找份工作了。在职场上混了几年,感觉和社会脱节了。这样的生活少了纷争,多了宁静。
但是,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在他们入不敷出的日子里,有一天可能要喝风了。
电脑屏幕亮起,桌面上的箭头滑动到显示的同城招聘图标上。
轻轻一点,各种招聘信息布满了整个屏幕,仿佛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钞票就挂在眼前,给人的感觉就像下雨天久违的太阳,瞬间让世间万物充满了希望。
花了整个上午才最终完成这项工作。如上所述,薪资处于行业中等水平,后期会有提升空间;办公场所离家不远,大大减少了通勤时间;最令人兴奋的是周末属于大小周放假制度,这对马宝来说不是太好。
新的一周开始了,她早早把孩子送去了学校,那里的食物更加丰富。
从学校回来,和婆婆一起吃早餐后,唐雪轻轻地涂了一些脂粉。
“妈妈,我中午不回来了。记得放学后去接殷茵。”
“好好干,家里的事你也放心。”这几年,每当孩子父亲出差,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婆媳总是看重和谐。
上车后,唐雪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
“独处”,盯着从网上抄来的公司名称,唐雪低声重复了一遍。
“好奇怪的名字,恐怕不是如云大师。”毫不夸张地说,她脑海中浮现出这幅画面。
虽然出门早,但还是赶上了下班高峰,车在路上徘徊了20分钟才开到洞庭公园站。
跟着地图,快速找到公司。门的左侧挂着标有“专属有限公司”的营业牌照。
“您好,女士,您找谁?”高个子接待员看到有人进来,问道。
“你好,我是来面试的。我应该给哪个负责人打电话?”
接待员没有回答反问:“你有预约吗?”
“不好意思,我直接来了。”唐雪见简短地回答道。
“好的,请稍等。”
“你好,严总经理。有新人来公司面试。现在方便吗?”电话里,前台工作人员简单汇报了一下。
“直接上来就是了”
“好的,严总。”放下电话,前台会如实传达你刚才说的话。
唐雪嘴角上扬,眼中露出微笑回谢,转身走进旁边的电梯。
右边显示为6的数字指示灯变暗,唐学迈步出。
办公室的位置很显眼,不用找了。门口也挂着同样的牌子。
敲敲玻璃门,里面有声音。
“请进。”唐雪不再犹豫,穿过了门。
“你好,我是刚才电话里提到的面试官。我的名字是唐雪。”
办公桌后面的中年人抬起头,伸手指了指面前的皮椅,示意他坐下。
唐雪有点拘谨,但很快就平静下来,随后的谈话井然有序。
当我走出办公室时,我手里拿着一份沉甸甸的求职申请书。
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走廊另一边的集体办公区。
与隔间相对应的墙上贴着不同的标语,表明唐雪在客服部。
她静静地走着,简单地打了个招呼,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感觉很好。
就这样,我被正式录用了。有时唐雪会暗自怀疑我是不是在做梦,我以前的身份突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好景不长。差不多过了两个月,手头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上的事情也比以前多了很多。甚至有连续几天加班的情况。
结果他们渐渐疏远了孩子,婆媳之间偶尔出现裂痕。
即便如此,每天晨会上“我们要独立”的口号依然响彻整层楼,仿佛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六个月后,和以前一样,她递交了辞职报告。
原面试官在象征性地表示挽留后,给出了这样的解释:——“要独立”,意思是要求你有前三,工资待遇好.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实现我们的梦想。
签约之后,一切又回到原点。
报告/反馈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只能由主管领导写。但是最好写单位名称。
当事人如果要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要简单,但要真实合理。请参考下面的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为xxx,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过慎重考虑,我于X年X月X日决定辞职,特此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我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接替我的工作。
辞职:xxx
日期年月
离职原因如下:
1.感觉在公司个人发展空间有限;
2.薪资与个人期望差距较大;(注:工资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会向公司投诉;如果薪酬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很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之间的相互信用差,员工不容易与上级沟通,想法不被上级重视;
4.与领导在公司理念上的分歧(这种多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的时候);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抑郁;
6.公司重组、股东或主要经营者变更等。并被调整离开;
7.个人原因(如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开;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规划不明确,在员工的企名网、培训、加薪、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等方面与个人预期有较大差距。员工觉得成长机会少了,选择离开;
9.办公环境差,如辐射、噪音、被动吸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一定比例);
10.合同到期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